广东-韶关-浈江区
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府管经济联合社、东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423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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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201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建设项目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国土资(建)字〔2014〕1245号)(详见附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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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健全公示地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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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0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1〕25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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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1〕69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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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2年度第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石下经济联合社、石下村煤干厂经济合作社、石下村胡屋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7707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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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3〕68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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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石下村胡屋经济合作社、石下村煤干厂经济合作社、石下村钟屋经济合作社、石下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9402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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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3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五四村西边岭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1253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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浈江区、武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目前,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已与粤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合署办公,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为科学、规范、统一管理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决定自2009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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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文件韶府规〔2024〕11号《关于明确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集体土地征收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韶府规审〔2024〕11号)已经2024年9月26日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五届9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4年11月1日施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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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19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1〕58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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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1〕71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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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东联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0168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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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7)〔2023〕8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批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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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浈江区2022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拟征收韶关市浈江区新韶镇莲花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50.7338公顷,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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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为完善我市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土地价格评估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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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土地市场成交活跃,影响地价的交通状况、基础设施状况和城市规划等因素发生了较大变化,2011年7月13日发布的韶关市城区基准地价已不能适应我市地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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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5〕1442号),需将浈江区犁市镇黄沙村经济联合社、五四村经济联合社,新韶镇大陂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共11.4151公顷(折合171.2265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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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志清带领市政府调研组到浈江区调研“百千万工程”推进工作以及莲花新城规划情况,强调要科学规划莲花新城,加快美丽圩镇建设,推动“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江帆参加调研。调研组先后来到新韶九章总部体验店、中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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